23.持续开展扶志教育。配合开展“听党话、感党恩、跟党走”宣传教育活动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,强化“幸福是奋斗出来的”思想观念,教育和引导脱贫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、服务社会、贡献国家。深入推进高额彩礼、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综合治理,推广运用积分制、清单制,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,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推动乡村文化建设,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,丰富脱贫群众精神文化生活。
八、加强组织领导
24.深化思想认识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的底线任务,底线不是一时不突破,而是长久、永久地不突破。要深刻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艰巨性复杂性,更多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上下功夫,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,在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上多想办法,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、成效更可持续。
25.压紧压实责任。坚持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,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职责,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,凝聚各方合力。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、资金投入、项目安排等总体稳定。
26.提升能力素质。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脱贫地区“三农”干部的理论素养、政策水平、干事能力,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、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。鼓励引导脱贫地区基层干部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,大兴调查研究,用改革的精神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。










